为满足集团公司改革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总部管控水平,切实有效推动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林业集团公司总部员工调配(招聘)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用原则,集团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部门:法律事务部
(二)招聘岗位:法律事务处法务管理岗
(三)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资格证。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法学专业者优先。
(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职业病和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且能胜任林区及边远地区艰苦条件下的调查和考察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国林业集团公司(http://www.dglcls.com)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完后将电子版发送至rlzyb@dglcls.com邮箱进行报名。
四、初审筛选
初审筛选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事务部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初审筛选通过者进入统一考试。
五、组织考试
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试,应聘人员需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相一致)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随时查看集团公司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拟录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四)咨询电话: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010-85135871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2015年11月26日